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訊 記者繆曉琴上海報道 勞動關系是否和諧,事關廣大職工和企業的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近年來,上海持續優化人社監管措施,積極探索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大力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不斷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全力優化營商環境,打造企業與職工的利益共同體、事業共同體、命運共同體。
聚焦不誠信企業,對守法市場主體“無事不擾”
一方面人社部門持續暢通勞動者維權的舉報投訴途徑,推動勞動解紛“一件事”改革,深化監察仲裁一口受理,實行24小時*365天的全天候全時段接受舉報投訴,方便勞動者第一時間反映維權訴求。對于勞動者的維權訴求,人社執法部門依法快速查處;另一方面對于查實的嚴重侵害勞動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人社執法部門予以嚴厲打擊,全力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此基礎上,持續優化人社領域對市場主體的主動監管措施,讓市場主體“專心經營、后顧無憂”。
2018年,上海人社局制定了《上海市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及分類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據市場主體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等級評價,并根據不同誠信等級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上海市和諧勞動關系達標企業”不納入人社執法部門主動監察范圍。據此,每年有超萬戶“上海市和諧勞動關系達標企業”可以享受此政策優惠。
2024年,根據上海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總體要求,人社執法部門再次優化對市場主體的監管措施,擴大了“雙隨機”抽查免查范圍,將原先僅對和諧勞動關系達標企業免查的范圍擴大到所有無違法記錄企業(有舉報投訴、轉交辦等線索除外)。此后,人社執法“雙隨機”抽查范圍限縮為有歷史違法記錄的企業,特別是嚴重或多次違法記錄的企業。經此調整后,被納入人社執法“雙隨機”抽查范圍的市場主體數量大幅下降,切實提升了人社主動監管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以精準治理實現對市場主體“有求必應、無事不擾”。
發布免罰清單,對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罰”
免罰的前提是企業存在輕微違法違規行為且無主觀故意,沒有造成嚴重后果,違法行為及時糾正。對于這些輕微違法企業,人社執法部門按照行政處罰法的精神和《免罰清單》列明的條件不予行政處罰,但會對其進行教育督促改正。同時也會將其輕微違法行為記錄在案,納入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后續繼續對其實施分類監管措施。
2023年,為進一步規范人社領域行政執法行為,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包容審慎監管,上海人社局出臺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一)》(以下簡稱“《免罰清單(一)》”),將6類違法情節輕微且及時改正的違法情形予以免罰。對上述違法市場主體,人社部門將加強對其指導幫助,敦促企業提升守法意識,依法合規經營。《免罰清單(一)》的出臺,不僅意味著人社行政執法向精準執法的轉變,也意味著對市場主體進一步“減負、松綁”,避免對市場主體“小過大懲”“輕錯重罰”。下一步,市人社執法部門將繼續擴大人社領域輕微違法免罰清單內容,探索出臺長三角區域人社領域輕微違法免罰清單。
科學的評價標準助力企業提升和諧水平
通過由規范性指標、建制性指標、發展性指標、感受性指標、減分指標等構成的評價體系對企業的勞動關系狀況進行綜合評價。企業可對照各項指標查找自身在勞動用工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有的放矢進行調整和完善,提高勞動關系的和諧程度,從源頭上防范和化解用工風險。
以上海市和諧勞動關系達標企業、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企業華勤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在創建過程中,逐步探索建立了內部反饋上升機制和調解機制,主動傾聽職工在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難,及時提供職工所需要的幫助。同時,定期組織經理見面會、總裁見面會等,保障各層級職工的聲音、需求、問題、建議都能被有效傾聽與解決。隨著企業的用工規范化程度不斷提高,各類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企業勞動關系總體和諧。勞動關系和諧了,職企雙方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企業發展更加穩健、職工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也不斷地提升。
優質的培育服務為企業規范用工提供了有力支撐
對于參加創建活動的企業,上海各級三方、對口街道(鎮)等單位會根據企業的勞動關系狀況和相應需求開展創建輔導和培育。企業可以享受用工政策信息推送、線上培訓課程、“一對一”上門指導等多樣化的政策培訓指導服務,為企業規范用工提供了有力支撐。
同為上海市和諧勞動關系達標企業、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示范企業的外企德科人力資源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在區人社部門的指導下,成立了勞動爭議調解援助中心,主要處理派遣員工、外包員工與客戶企業之間的勞動爭議案件,并與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聯合成立調解對接中心,為企業與勞動者提供調裁對接“一站式服務”,得到了客戶和員工的一致認可,調解成功率在領域中名列前茅,近三年來,年均調解成功案件近2300件,成功率超過90%。
豐富的激勵措施使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得到更多實惠
根據相關規定,創建成功的企業,除獲得“上海市和諧勞動關系達標企業”稱號外,符合相應條件的還可以在用工過程中享受更多的便利,除不納入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的主動監察范圍外還包括不納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主動審計稽核范圍;適當延長其他工作時間制度批復有效期;在申報首席技師資助、上海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等項目,享受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補貼優惠政策時可予以優先考慮等。
此外,對已認定的“上海市和諧勞動關系達標企業”,由評估單位每年開展復審,復審未達標的企業,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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