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訊 記者鮑筱蘭 3月19日下午,上海市發改委發布《上海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貼息管理指導意見(2024年版)》(下稱《指導意見》)。上海市發改委副主任裘文進介紹《指導意見》主要內容,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國家開發銀行上海分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浦發銀行上海分行相關負責同志從《指導意見》落地實施等方面介紹情況。
據介紹,為貫徹落實《上海市進一步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6年)》(滬府〔2023〕51號),增強民間資本投資“新基建”動力,加大對區塊鏈設施、智算設施、智能網聯汽車設施等重點領域投資力度,在2020年版本基礎上,上海市發改委修訂形成了《指導意見》。已由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 局、浦東新區政府、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虹橋商務區管委會六部門聯合印發。
《指導意見》明確,鼓勵合作銀行建立上海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優惠利率信貸資金,總規模達到1000億元以上,重點支持以下領域:
1.網絡基礎設施(新網絡):5G網絡、光纖寬帶接入網絡、IP網絡、互聯網骨干直聯點、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衛星通信網、遙感衛星系統、工業互聯網等為代表的網絡基礎設施。
2.算力基礎設施(新算力):算力網、通用算力設施、智能算力設施、高性能算力設施、邊緣算力設施、算力調度平臺等為代表的算力基礎設施。
3.數據基礎設施(新數據):區塊鏈基礎設施、大數據分析處理平臺、數據流通平臺、數據交易平臺、多云管理平臺、數字孿生平臺、元宇宙應用平臺、數據空間基礎設施等為代表的數據基礎設施。
4.創新基礎設施(新設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科教基礎設施、科技基礎支撐設施、交叉研究平臺、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平臺、產業技術工程化平臺、新型共性技術平臺、技術標準設施、檢驗檢測設施等為代表的創新基礎設施。
5.終端基礎設施(新終端):物聯感知網、智能網聯汽車路側設施、智慧道路、車聯網、智慧港口、智慧機場、智慧物流、末端配送設施、智慧商圈、無人便利店、自動售賣終端、智慧工廠、智能生產線、智慧風電、分布式能源站、智慧光伏、充電樁、充換電柜、智慧學校、智慧醫院、智慧體育設施、智慧文化場館設施、智慧景區設施等為代表的終端基礎設施。
貼息支持范圍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在合作銀行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充分發揮上海市相關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重點對以企事業單位自籌資金為主、能形成顯著規模和經濟社會影響力的建設項目,按有關規定進行貼息支持。同時將對相關產業鏈帶動作用明顯的數據中心建設項目納入貼息范圍。原則上對購買土地或房屋建設項目,以流動資金貸款為主的項目,以及已享受有關政府資金其他貼息的項目,不享受本貼息支持。
具體來看:
1.上海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支持除臨港新片區、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張江科學城、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以外的新型基礎設施項目和工程包,以上項目總投資規模不低于5000萬元。
2.臨港新片區、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張江科學城、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專項資金擇優支持本區域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3.總投資規模低于5000萬元的項目,鼓勵各區出臺本區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相關政策予以支持。
貼息標準方面,《指導意見》要求,當合作銀行優惠利率高于2%(含)時,資金管理單位在合作銀行優惠利率基礎上提供不高于1.5個百分點的利息補貼,降低企事業單位貸款成本;其中,符合國家中小微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標準的貸款對象,或者項目類型屬于具有較強示范作用的“新終端”項目,或者投資區域位于五個新城、南北轉型區域內的項目利息補貼為1.5個百分點,其余項目利息補貼為1個百分點。
同時,當合作銀行優惠利率低于2%時,利息補貼不高于優惠利率的50%,且合作銀行優惠利率減去貼息后的實際利率不低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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