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9月30日消息,即便是保護動物,在它們傷人時出手反殺都不違法,這就是緊急避險。
媒體報道,近日,在云南昭通,一77歲老太被野豬追咬后,用鐮刀將其“反殺”,這樣的事件引起了大家的關注。
老人親戚張先生稱,野豬4天內咬傷了兩個人,當天再次行兇追咬老太太,結果沒想到遇到了硬茬子,反而丟了性命。
報道發布后,不少網友紛紛感慨老太太的戰斗力,不過也有網友評論稱,“殺害保護動物,罰款加判刑。”那么這種清況下,真的違法了嗎?
首先,去年6月30日,國家林草局已將野豬調出“三有”保護動物行列。
其次,2022年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在野生動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動物損害的,不承擔法律責任,而此次老太太的行為正是如此。
不止如此,如果被咬傷者為州市居民,可向當地林草部門申報補償,村民可向村委會申報補償。
隨著生態環境的明顯改善,野豬如今也有些泛濫的態勢,如果日常生活中遇到它們,切記不要近距離圍觀,尤其是老人、婦女、兒童,如果與野豬正面相遇,不要驚慌,做到“四不”,即不逃跑、不驚叫、不攻擊、不驅趕。
在未受到驚嚇和威脅情況下野豬一般不會攻擊人,正確的做法是與野豬對視,隨時注意野豬動作,在與其對視的情況下,倒退式慢慢后退,距離約30米后可迅速離開。
野豬進攻時多采取直線式沖擊,如發現它們有攻擊企圖時,盡量快速呈彎形路線后退,確保安全后及時聯系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110)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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