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篇老雅痞先來劃重點:
一些公司開始采取積極的方式來保護他們在元宇宙的知識產權。
耐克、愛馬仕和米拉麥克斯最近提起訴訟,聲稱NFT侵犯了他們的知識產權。
Insider采訪了四位知識產權專家,了解營銷人員如何在元宇宙中最好地保護他們的品牌。當然,如果你作為藝術家或者創作者,想了解更多關于NFT的知識產權信息,歡迎留言給老雅痞。
從虛擬餐廳到可穿戴的游戲內NFT,消費者越來越習慣于在所謂的元宇宙平臺和基于區塊鏈技術的Web3應用程序上看到品牌標志。
但也逐漸讓大家意識到,Web3承諾的匿名性和缺乏中央管理機構,可能會導致知識產權和商標侵權的廣泛傳播。
一些品牌正在積極地進行應對。2月初,耐克公司對StockX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聲稱該在線經銷商的虛擬NFT運動鞋侵犯了其商標。愛馬仕在2021年底對梅森·羅斯柴爾德提起訴訟,聲稱藝術家的模糊NFT "MetaBirkins "侵犯了其標志性的伯金手袋商標。而米拉麥克斯在去年11月起訴了導演昆汀·塔倫蒂諾,因為他試圖拍賣其《紙醉金迷》的部分劇本的NFT。米拉麥克斯公司聲稱該工作室擁有出售與該片有關的NFT的權利。這三個案件的被告都否認了這些指控。
Insider采訪了四位知識產權律師和法律專家,他們承認,元宇宙和Web3應用的早期淘金熱感覺可能使它們成為一些品牌的可怕環境。他們闡明了為什么品牌在保護其知識產權時需要考慮Web3的特點,如永久性、去中心化和匿名性。
"律師事務所Reed Smith的合伙人Danielle Garno說:"如果Web3中沒有允許你執行你的知識產權的刪除機制,那么知識產權就有可能在Web3中有效地消失。
品牌必須迅速而謹慎地采取行動,在別人之前在元宇宙中爭取自己的地位。
用區塊鏈技術記錄的交易,如NFT,是永久性的。這給品牌帶來了一個難題。Garno說,一方面,他們不能像2010年代早期的Facebook那樣“快速行動并打破常規”。事實上,Web3的專家們建議,營銷人員需要首先了解Web3的意識形態,以避免因過快地加入而被視為搶錢的人。
另一方面,公司確實需要迅速行動,以確保他們的版權在Web3環境中得到保護,以免別人對品牌提出永久的虛擬要求。Cowan Liebowitz Latman公司的律師Joel Schmidt說,到目前為止,最好的辦法是通過美國專利和商標局等機構在現實世界中注冊商標。也就是說,目前還沒有涵蓋NFT等事物的具體類別。
在一個典型的侵權案件中,法官可能會命令對侵權商品進行物理處理或從網上刪除。
但在Web3環境中,為了有效地使它們不再流通,你必須“燒毀”它們,使它們失去價值。Garno這樣說。在這種情況下,燒毀是指將與NFT相關的數字資產發送到一個空的地址,在那里沒有人可以接觸到它,它也不能被出售或轉讓。
Garno在最近的一篇博文中寫道,當涉及到愛馬仕與羅斯柴爾德的案件時,它提出了關于購買MetaBirkin NFT的第三方的問題,以及如果法院判決羅斯柴爾德敗訴,他們是否會被允許訪問他們的NFT。
去中心化可能使品牌在Web3環境中更難實施其版權。
在網絡的早期,去中心化是決定性的意識形態,允許用戶在網絡上發布任何東西而不必服從中央權威。這一點通過將計算過程分布在許多節點上而不是中央服務器上而變得可以實現,就像谷歌和Facebook這樣的平臺一樣。
這給品牌帶來了一個問題。與社交媒體平臺不同的是,目前還不清楚誰在管理這個空間。
Fox Rotschild公司專門從事知識產權法的合伙人John Shaeffer說:“你不可能向Facebook、Twitter或Amazon發送一封電子郵件,說'把這個拿下來'。"但這也會產生反作用,很多競爭者會直接打電話給亞馬遜說,'把這個產品拿下來,因為它在抄襲我的產品',而這是不對的。”
“公鑰”不能直接追蹤到現實世界的身份
匿名和假名是吸引Web3用戶的兩個最大因素。但是,由于Web3固有的可追溯性,對于那些想在元宇宙中追究侵權者的品牌來說,有一些潛在的追索權。
這是由于Web3對以太坊等區塊鏈技術的依賴,大多數NFT都是在這里鑄造的。根據其創造者的說法:每個鑄造的代幣都有一個獨特的標識符,每個NFT都必須有一個所有者,這是公開的記錄,任何人都可以很容易地驗證。"
這些標識符也被稱為公鑰,盡管它們不能直接追蹤到現實世界的身份,所以要確定區塊鏈上某一特定事件背后的現實世界的人可能會很棘手。專家表示,與在線造假和侵權行為一樣,圍繞識別潛在被告的執法策略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展。
在線版權合規公司Pex的首席收入官Kirstine Stewart說:“有了去中心化,你就有了獨特的指紋、獨特的內容、獨特的IP,可以直接回到最初的創造者那里?!?span style="display:none">t9Z28資訊網——每日最新資訊28at.com
'我們想被看作是一個商標霸主嗎?
識別雖然是可能的,但作為Web3和元宇宙應用中的品牌安全策略可能并不可取。
Garno說:“一個考慮因素是,'我們想被看作是一個商標霸主嗎?"另一個是,'我在對誰執法?公關策略會不會更激進?" 、”
Garno說,品牌應該詢問是否有辦法與被指控的侵權者合作,同時仍然執行他們的知識產權,而不是用殘酷的法律條款進行嚴厲的打擊。
“如果我是蜘蛛俠的粉絲,而我想打扮成蜘蛛俠的樣子在元宇宙里到處走動,漫威公司能訴我嗎?”Shaeffer說,“這真的不是一個法律問題。這是一個商業問題,還沒有人能夠很好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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