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30日訊(記者 趙寶輝) “介紹的是可以用手機查看回放錄像,結果買回來卻不能用,跟我說是因為手機型號不匹配。”吳先生在360京東自營旗艦店的購物經歷,讓他很上火。由于實際產品與宣傳頁面聲稱的“手機查看錄像”功能不相符,吳先生甚至認為商家是在虛假宣傳。
9月上旬,吳先生在京東的360自營旗艦店花407元購買了一款聲稱支持手機查看錄像的行車記錄儀。然而,實際使用中吳先生卻發現,產品并不具備此項功能。“我嘗試把設備配對然后連接上手機進行錄像查看,但是屢屢失敗,根本就沒有任何畫面。”無奈之下,吳先生只能拔出內存卡,插入電腦中查看錄像。
面對這樣的遭遇,吳先生聯系了商家,希望能得到合理解釋。雙方聊天記錄顯示,商家說吳先生的手機品牌是三星,三星手機是不支持該功能。“既然有手機品牌限制,那為什么不提前說?”
吳先生告訴信網,自己在購買產品時還特意查看了宣傳頁面,上面明確標注了“手機查看錄像”的功能,他認為這種宣傳給消費者造成了誤導。吳先生表示,他所使用的手機是市場上主流品牌,具備足夠的技術能力來支持此類功能。如果行車記錄儀的功能會因為手機的品牌和型號受影響,商家應該提前說明。
針對吳先生的遭遇,360旗艦店客服表示,產品的功能確實是根據技術規格進行宣傳的,但由于不同品牌手機的兼容性問題,導致部分用戶無法使用特定功能,“我們會在后續的宣傳中更加注意,以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
青島市市場監管局有工作人員表示,虛假宣傳常常伴隨欺詐廣告。一般這兩種情況下,商家會把商品的特征大加美化,夸大商品的效能。不過這種情況下,需要你滿足一定的條件。消費者如果認為商家存在這種情形,可到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撥打12345進行舉報投訴。
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的馬宏力律師評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權獲得真實、準確的信息。如果商家未能履行這一義務,可能會面臨法律責任。“吳先生可以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要求對商家進行調查。商家也應積極采取措施改進宣傳方式,畢竟這種‘一刀切’的方式的確給不滿足使用條件的消費者造成了一定誤導。”
[來源:信網 編輯:孫寶震]
《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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