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種法與優生保護法資料顯示,《優生保護法》的參照物是納粹德國的《斷種法》,以防止生育不良子孫為目標,以身體和精神殘疾為由強迫當事人接受絕育手術。
優生手術實施與否先由醫生判斷,而后都道府縣地方政府的審查會通過。
實施手術的過程中,可以綁住身體,使用麻醉藥,甚至可用欺瞞手段哄騙當事人。
被實施手術的人若已婚,則通知被手術人的配偶。
1996年,通過對《優生保護法》進行大幅修正,改法律改名為《母體保護法》開始實施,終于廢除了優生手術的法規。
優生手術這一詞匯得以廢除,改為不孕手術。
原先的法規中基于優生學的思想進行強制斷種的條文得以消除。
一個多世紀以來,日本人為了脫亞入歐,積極改良人種,采取了眾多措施,包括鼓勵日本女生與歐洲白人交配,改革國民營養每天從幼兒園開始一杯牛奶有助于提高身高等,同時日本社會的男女權力不對等,智障女子被視為家族的恥辱,更是權力得不到保障,所以納粹時期的極端人種理論延續了半個多世紀。
納粹惡法如何被終結的呢?日本憲法規定,日本國民有追求幸福的權力,生育權是人權的最基本權力之下,納粹時期的日本沒有人權,重新回到文明社會的日本就需要面對歷史作出檢討和修正,可是這個民族不具有面對歷史的勇氣和良心,直到一個訴訟引發了社會對優先法律關注,局面才得到了改善。
宮城縣1963年到1981年期間,接受了優生手術的男女859人中,未成年者占了52%。
最小的女孩是9歲,最小的男孩是11歲。
不少年度都有11歲前后的小孩接受手術。
對于年齡還小的小孩強行實施絕育手術的驚人內幕浮出水面。
1月30日,15歲時被強迫實施不孕手術的60多歲女性首次向仙臺地方法院提起向國家索賠的訴訟。
女性向縣里要求公開當年的手術記錄,可以當地政府的回應是已經被銷毀。
她從20年前便開始著手向政府索賠的事宜,她一直處于痛悔中無法自拔。
宮城縣被迫實施手術的人員中,最多的遺傳性精神薄弱超過8成,達745人。
其后依次為精神分裂癥39人,遺傳性精神薄弱+癲癇26人,癲癇15人。
有遺傳性聽力衰減等身體殘障的14人也接受了手術。
據日本律師聯合會等介紹,約有2.5萬人在舊法下基于優生思想被施以絕育手術。
宮城縣等19個道縣記錄個人姓名的資料中留有約2700人的姓名。
這段灰暗的歷史,讓我不得不翻學日本軍國主義的歷史來讓日本朋友有所感悟,有所警醒。
1938年,日本出臺了《母子保護法》,擬定了母子育成策,揭露打出盡力繁衍!盡力生孩子!的口號,并據此推出了一系列針對女人的方針和召喚。
一同,整個日本的各個階級也沉浸在戰役瘋狂當中。
1941年,日本開端施行《國民優生法等,一同在校園里邊讓女學生們開端操練弓道,對 15歲至21歲的女學生進行千米速跑、投標等等膂力檢驗考試。
整個日本要培養 " 軍國女人 ",要保護培養一代又一代 " 軍子 "。
整個國家沉浸在偉大的圣戰之中,成為了軍國主義的戰爭工具,經過洗腦將自己的一切交給了國家,犧牲毀滅其他民族的榮譽與尊嚴,這是伏地魔可怕的詛咒,并且仍然在日本隱約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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