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訊 記者繆曉琴上海報道 記者從上海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上海對《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新修訂的《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截至2023年底,本市共有71.8萬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辦法》增加了高齡傾斜政策,即:對本市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周歲的,基礎養老金每月再增加10元,共增加20元。同時,為進一步加大對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幫扶力度,《辦法》新規定,對個人繳費確有困難的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予以幫扶。
此外,《辦法》還改進了領取待遇人員資格認證方式,今后主要通過信息比對等方式進行確認,并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申報和征收工作統一由稅務部門負責。
根據《辦法》規定,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的具體標準今后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另行制定。新標準公布之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個人繳費及政府補貼標準仍按照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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