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12月12日,備受關注的“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一審宣判,判決結果也引發熱議。12月13日,不少網友在社交媒體發文稱,13日7時30分,成都地鐵官微發布一則微博,該微博配有一張手握狗嘴的圖片,圖片上還寫有“OK,可以住嘴了”的字樣,疑似內涵網友“住嘴”。這一舉動也引發部分網友的不滿。15日,成都12345熱線接線人員告訴縱覽新聞記者,已接到相關投訴,目前已轉交至成都軌道交通集團處理。此后,成都地鐵官微刪除了該則微博,但依然引發不滿。(據12月15日縱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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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鐵被誣陷偷拍”一審宣判,被誣陷者何先生的訴求沒有得到法院支持,不少網友意見很大。暫且不說兩位女生該承擔何種責任,但都認為地鐵方當時的處理方式欠妥,不說賠款,真誠道個歉總是應該的吧?誰能想到,接著就出現了“住嘴”的圖片,配的也是狗嘴,這不是罵人嗎?如此打擊一大片,讓不少人覺得受到了侮辱。
人們常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捍衛你表達觀點的權利。地鐵方面看到網友有意見,但手里有法院的一審判決,應該說是“有理”了,有理就不怕辯論,就不怕質疑,堅持自己的原則就好,為什么要讓人住嘴呢?讓人住嘴,還內涵罵人,這是不是心虛的表現?
也許有人會說,這張圖可能跟“地鐵被誣陷偷拍”案無關,就是小編隨意發的一張圖,沒別的含義。問題是,在一審宣判之后,的確有很多網友持續不斷發表對地鐵方不滿的言論,此時發布這個信息很難讓人不引發聯想。而且,在網友投訴后又馬上刪除,自己又不作任何解釋,這就說不過去了,這怎么可能洗白?
客觀說,在此案中,地鐵方是被動卷入的,何先生和兩名女子的糾紛,是發生在地鐵運營的空間之內。法院一審判決稱,“地鐵工作人員系實施正常履職行為及安全保障義務,未與乘客產生爭執,亦未實施剝奪、限制乘客人身自由或搜查乘客身體或侵犯乘客隱私的行為”。不得不強調,地鐵方沒有發生侵犯乘客權益的最大的原因,是因為何先生主動配合檢查和調查的結果。如果當時他有逃離現場的舉動,不是更被認為是偷拍者嗎?地鐵方會不會采取相關措施?何先生不過是在用實際行動自證清白。
有網友調侃說,何某某是在自愿配合兩名當事女子的誣陷,其所造成的主要后果要由何某某來承擔,所以他連公開道歉的請求也得不到滿足。
網友的觀點或許是一種情緒,其中還有不少非理性的聲音,甚至不乏一些惡評。但是,地鐵方作為一家公司,應該有聽取意見的雅量。另一方面說,作為一家大公司,自己的乘客有委屈,還被誣陷,委婉地道一聲歉,也是應有之義,會損害自己的聲譽嗎?相反,恐怕還會得到輿論的支持。
地鐵方應該從網友的言論中,讀懂他們對被誣陷者何先生的同情。法院的判決是一回事,公眾的情緒是另一回事,地鐵方面有必要照顧這種情緒,安撫這種情緒,這是做公關的必修課。讓人住嘴,只會讓人覺得心虛且霸道,只會激起更洶涌的輿論。別的不說,內涵且辱罵網友這件事,是不是該出來走幾步,說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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