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9月22日,遼寧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就有錦州市凌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新育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操辦婚宴問題。通報顯示,2019年至2023年,張新育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折合共計34萬余元。2022年5月至6月,張新育先后3次為其子操辦婚宴,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等所送禮金66萬余元。2023年6月,張新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據9月24日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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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兩個月3次為兒子操辦婚宴,其中必有貓膩,再看他收了66萬余元的禮金,事情就再明顯不過了。辦婚宴是幌子,借機斂財才是真。為什么要辦三次呢?恐怕是不想引起注意,妄想分期分批辦掩人耳目,哪知現在卻上了熱搜。
中央八項規定的精神不必贅述,可以說是年年講、月月講,張新育作為領導干部難道不知情嗎?恐怕不是,還是因為他內心的貪欲太大,不惜違紀違規。
當官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官,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這是古往今來的為官之道。作為領導干部,應該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這個問題上給出唯一的正確答案。作為一個地方的住建部門一把手,屬于關鍵少數,更應該帶頭遵守黨紀國法。
可以推測,張新育之所以膽子大,一是認為兒子辦喜事,收禮屬于人情往來,不會有事;二是認為送禮的人都是有求于自己,不會舉報投訴。
這樣想顯然是在麻痹自己,官員只要貪欲之心一打開,就剎不住車,容易遭遇別有用心人的圍獵,為人民服務變成為人民幣服務。
另據錦州市紀委監委的通報,張新育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競標、工程實施及工程款結算上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他人錢款167萬元。這就涉嫌違法犯罪了。
貪污腐敗破壞社會公平正義,敗壞黨風政風,污染政治生態,損害黨和政府的威信與形象。無論是明目張膽還是暗度陳倉,只要是把手中的權力當作“提款機”,做“當官發財兩不誤”的美夢,遲早會翻車落馬。
這就說明,黨員干部要正確對待公與私、權與利的關系,正確處理政商關系、權錢關系。干部的權力、職位姓公不姓私,若把發財作為從政之道、為官之本,也必然遭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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