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通訊員 蔣長順 吳小妹
隨著反電詐宣傳越來越多,廣大群眾逐漸認識到,網戀可能會陷入“殺豬盤”騙局。但是,熟人介紹的對象就一定靠譜嗎?9月20日,湖北省十堰市鄖西縣檢察院檢察官以案說法,提醒網絡交友需謹慎,切勿輕易轉賬。
承辦檢察官介紹,余某與小王同村,且與小王的姐姐交好。債務纏身的余某在與小王的姐姐聊天中得知,小王已到適婚年紀卻仍是單身,全家都很著急。余某遂心生一計,想到了一個來錢的方法。
隨后,余某以幫小王介紹對象為由,主動聯系小王,稱自己在外務工多年,認識不少女孩,并詢問小王喜歡的女孩類型和條件。余某稱,和自己一同工作的女孩“小羅”適合小王,兩人可以先通過微信聊天,增加彼此了解。不久,“小羅”和小王便在微信上確定了戀愛關系,且感情逐漸升溫。期間,小王多次提出要和“小羅”見面或“視頻”聊天,均被“小羅”以“不喜歡視頻聊天”“不愛照相”“只喜歡文字交流”等各種理由推脫。
兩人“交往”過程中,“小羅”先后以過生日、節日或以自己母親生病、出國旅游等理由向小王要錢、借錢。同時,余某也以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小羅”生病要其照顧等等為由,向小王借錢。
經過一年多的“交往”,小王與“小羅”已談婚論嫁,但因各種原因始終未能見面。2023年春節,隨著約定的見面再次落空,“小羅”也消失不見,小王終于意識到不對,遂報警。
經警方調查,“小羅”系余某假冒,小王一直“交往”的對象都是“媒人”余某。經審查,自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余某及其虛構的“小羅”共計騙取小王17萬余元。目前,余某因涉嫌詐騙罪被鄖西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網絡世界具有虛擬性,詐騙分子往往會利用這一特點,編造虛假身份取得受害人信任,隨后以各類借口騙取錢財。”承辦檢察官提醒,網絡交友需謹慎,尤其是涉及錢財時,應格外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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