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12月24日消息,美國美光科技公司在一份聲明中稱,已與福建省晉華公司達成全球和解協議,兩家公司將在全球范圍內各自撤銷對對方的起訴,結束雙方之間的所有訴訟。
至此,長達6年的所謂“國內產內存竊密案”終落下帷幕,受此困擾停擺多年的福建晉華,有望重新啟程。
不過,美光并未透露和解的具體內容,和相關條件。
2016年2月,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晉江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資,通過與聯電技術合作,成立了DRAM內存制造企業福建省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簡稱“福建晉華”,具體運作方式為福建晉華出資,委托聯電開發DRAM內存相關技術。
2017年9月,美光突然在中國臺灣控告聯電,指控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員工竊取了美光的DRAM商業秘密,從而幫助聯電開發32nm DRAM。
2017年12月,美光又在美國加州聯邦法庭起訴福建晉華、聯電,稱聯電通過美光臺灣地區員工竊取其知識產權,包括DRAM的關鍵技術,并交付福建晉華。
2018年1月,福建晉華就美光一系列在華銷售的產品侵權,對美光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美光立即停止侵犯晉華專利的行為,索賠1.96億元。
2018年7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進口十余款Crucial英睿達品牌固態硬盤、內存條及相關芯片,并刪除其網站中關于上述產品的宣傳廣告、購買鏈接等信息,同時裁定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銷售、進口數款內存條產品。
2018年10月,美國商務部以國家安全為由,宣布對福建晉華實施出口管制,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
2018年11月1日,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以刑事訴訟起訴晉華集成和聯電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起訴書中還指出涉案三名臺灣男子,分別為陳正坤、何建廷、王永銘,三人全都曾任職美光,并疑似在轉加入聯電時竊取美光技術。
2020年6月,臺中地院對于美光起訴聯電竊取商業機密一案進行宣判。何建廷被判刑5年6個月,罰金500萬新臺幣;王永銘被判4年6個月,罰金400萬新臺幣;聯電協理戎樂天判刑6年6個月,罰金600萬新臺幣;聯電被判處罰金1億新臺幣。
2020年10月,聯電與美國司法部和解,繳納6000萬美元的罰金后,相關指控撤銷。
2023年5月,國家網信辦發布通告,美光產品存在較嚴重網絡安全問題隱患,對我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造成重大安全風險,影響我國國家安全,為此,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依法作出不予通過網絡安全審查的結論。我國內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停止采購美光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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