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消息,報道稱,Flexport已經向客戶“佳通輪胎”(Giti Tires)提起了1230萬美元的訴訟,聲稱佳通輪胎拒絕支付大量的滯留費,讓Flexport來買單。
據了解,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佳通輪胎聘請Flexport作為無船運營公共承運人(NVOCC),安排將數百批輪胎運輸到加州長灘港。Flexport作為無船承運人,為佳通的貨物安排國際海運,承擔海運承運人責任,出具提單。它還安排了佳通的貨物運輸到最終目的地。
根據合同,佳通輪胎負責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費用,包括由vocc、nvocc和海運碼頭運營商評估的集裝箱在港口外超過允許的“自由時間”的滯留費。
Flexport向佳通輪胎提起訴訟 圖源:The Loadstar
近日,Flexport提起法律訴訟,稱佳通輪胎未能支付任何拘留費用,據稱這筆費用超過1230萬美元。該公司表示:“佳通知道拘留的指控,因為Flexport明確并一再告知佳通這些指控。Flexport盡一切努力協助佳通取回集裝箱并將其送回港口,以盡量減少或避免扣留和相關費用。但佳通沒有歸還集裝箱,導致收費不斷增加。佳通拒絕支付拘留費,這是佳通不顧Flexport一再敦促退回集裝箱的直接結果。”
Flexport進一步表示,佳通輪胎未支付的拘留費用超過1230萬美元,但被告稱這是“過度”。佳通已經接受了大部分發票,并承認它至少欠了700萬美元,但Flexport聲稱,盡管如此,佳通“拒絕支付任何金額”。
圖源:Flexport官網
佳通輪胎與Flexport的合同條款和條件規定,Flexport有權承擔所有收款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和每月1.5%的逾期付款費,或適用法律允許的最高費率中較低者。Flexport聲稱:“因此,我們有權從佳通獲得總計123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加上判決前和判決后的利息、法庭費用和所有費用。”
法院則建議雙方采用替代性爭議解決(ADR),因為訴訟時間長且費用高。加州法院提供的ADR程序是由指定案件的地方法官或圣巴巴拉的地方法官主持的和解會議、法院調解小組和私人調解。雙方必須在最初的日程安排會議上提出他們首選的ADR方案,日期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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