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8月29日消息,小米法務部官微新公布了與“小蒜苗長”網絡侵權糾紛案,稱法院認定被告存在侮辱、誹謗行為,構成侵害小米名譽權。
小米在公告中表示,法院認為:1、被告在其評論小米的文章中使用多個侮辱性言辭;2、被告對小米的經營模式、利潤來源、科技創新、企業形象等眾多方面進行貶損;3、被告的多篇文章中存在明顯過激用詞,以及明顯的失實言論,主觀過錯明顯 ;4、被告系專業自媒體從業人員,在發布文章時應避免為博取噱頭而致使言辭過激、言論失實。
法院特別指出,被告的職業身份系專業自媒體且從業時間長,有一定影響。
對此,當事博主“小蒜苗長”發文進行回應,稱其公告存在斷章取義之嫌,并且放出了法院的完整判決。
該博主表示:“我接受法院的判決,但不接受小米的這種聲明,建議小米把完整判決貼出來。”
他還強調,看了小米聲明之后決定不向小米道歉,而是逾期之后由法院在人民法院公告網上刊登判決書主要內容,刊登費用由自己承擔。
本文鏈接:http://www.tebozhan.com/showinfo-17-110344-0.html當事博主回應小米法務部公告:存在斷章取義之嫌 不會道歉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郵件:23765125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