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財經報道,1月9日,上海市總工會發布一起案例:員工馬某因在工作群里未及時發放10元紅包,被認為執行力不佳,影響團隊氛圍,公司與他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主張是馬某于2018年7月11日口頭主動提出辭職,馬某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43973.75元被駁回。馬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認定公司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進而認定公司應支付馬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39916.26元。公司不服,申請二審。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公司提交的證據并不足以證明其主張,對此不予采信。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文鏈接:http://www.tebozhan.com/showinfo-56-12941-0.html員工未及時發10元紅包遭開除 公司稱其執行力不佳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郵件:23765125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