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戰爭中,士兵都是被強制服役的農民,在大多數時代,當兵并不能帶來身份上、經濟上的明顯好處。在“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孝經》)的文化環境下,當兵要冒身體毀傷、陷己不孝的下場,也很難得到精神上的激勵。因此古代統治者為了能夠驅使士兵為自己賣命,只好嚴懲逃兵。曹魏的“士亡法”并非個案。
現在可以看到的最早的處置逃兵法律,是在湖北云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軍爵律》兩條條文。一條是規定士兵每五人編為一“伍”,其中有一個士兵逃亡的,其余四人都要受罰兩年的勞役(如有戰功斬敵一顆首級可以免罰)。這種連坐法使全體士兵出于自身安全考慮而互相監視,大概是各國軍隊普遍實行的。另外一條規定,如果在戰場上“失蹤”,軍隊已經上報他陣亡、國家對他的后人進行了撫恤、授予爵位,可是后來查明他是在戰場上逃跑,并沒有死,就要剝奪他后人所得的撫恤及爵位。這人日后回到家鄉,就“以為隸臣”,成為國家奴隸。
商鞅變法后,秦國的士兵在戰場上斬獲敵軍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國家按照爵位來分配土地,授予種種法律上、社會生活上的特權。因此秦國軍隊總的來說士氣高漲,被孫卿子評為是戰國最強的軍隊,“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銳士”(《荀子·議兵》)。因此逃兵問題或許不那么嚴重,處罰還不算很重。
唐律的《捕亡律》將逃兵罪名區分為已出征臨戰時的逃亡、平時鎮守駐防時的逃亡兩大類。凡是軍隊已出征上戰場,士兵逃亡一日徒一年,一日加一等,逃亡超過十五日判處絞刑。如果是在作戰時逃亡的處斬首。凡是平時鎮守駐防,士兵逃亡一日杖八十,三日加一等,最高加到流配三千里為止,沒有死罪。
唐末五代時期軍閥混戰,為了防止士兵逃跑,朱溫(后梁太祖)下令在士兵臉上刺上軍號(用針刺字后再涂上墨汁),在道路關口設立崗哨盤查,發現刺字的逃兵就予以處死。這個辦法迅速被各個大小軍閥采用,也被宋代繼承,士兵一律刺面,并設“逃亡之法”。刺面的禁軍逃亡,滿一日處斬首。北宋仁宗改為逃亡滿三日,斬首。北宋神宗王安石變法期間改為逃亡滿七日,處斬首。這個法律一直維持到南宋滅亡,只不過各代皇帝往往下詔特赦逃兵的死罪。
明律繼承了唐律將逃兵罪一分為二的立法原則,但不采用按照逃亡日期來定罪量刑。《兵律·軍政》規定,軍官軍人出征時逃亡的,初犯杖一百,充軍繼續出征;再犯者處絞刑。而各地駐防軍人逃亡的,初犯杖八十,繼續服役;再犯杖一百,發往邊遠地區充軍服役;三犯處絞刑。
清律沿襲了明律的規定,只是將兩種逃兵罪名的絞刑都改為“絞監候”(監禁等待秋審最后決定是否執行絞刑)。可是在后來的清代條例里,卻不分出征、駐防,只要是“在營”的將士逃亡的,一律加重為斬立決(不經秋審報朝廷核準后立即執行死刑)。在戰爭結束前自首的,發遣到各省駐防八旗為奴;戰爭結束后才自首的仍然斬立決。
口碑不錯、一直被當作賢臣的趙盾,這個人真的很矛盾。晉襄公死后,趙盾在擁立問題上出爾反爾,一邊派人去秦國接年長的公子雍即位,一邊讓年幼的夷皋搶先坐上君位,轉過頭來又派兵攻擊護送公子雍反晉的秦國軍隊,導致本來可以緩和的秦晉外交關系一下子又降到冰點。
夷皋成為晉靈公后,趙盾專權,架空靈公,并首次以臣子身份僭越國君,與其他諸侯征伐會盟。空殼子國君不干了,為了要除掉權臣趙盾不得不出了暗殺這個下策。晉靈公的計劃是這樣的:
伸手不見六指的晚上,月黑風高,正是雞鳴狗盜、殺人越貨的好時辰,一個黑影越過,趙盾猛喝一聲:誰?!
刺客答:刺客!
趙盾:你要干什么?!
刺客獰笑:你說我要干什么。
趙盾:…啊…趙盾倒地不起
但是歷史這個總導演偏要學賈玲的小品,來個大反轉:
伸手不見六指的晚上,月黑風高,正是雞鳴狗盜、殺人越貨的好時辰,一個黑影越過,趙盾猛喝一聲:誰?!
刺客答:刺客!
趙盾:你要干什么?!
刺客:趙大夫,國君派我來殺你,可你是個好人哪,我不忍心動手,愿意自己去死,趙大夫保重!
趙盾:雅蠛蝶…你還沒跟我說具體情況,怎么就死了?!后頭保不齊還有殺手,我得先躲一躲。
君要臣死,臣就是不死,還躲起來了,而且哪也沒去就躲在晉國。這一躲,還是躲出了禍事。
趙盾的堂弟趙穿殺死晉靈公后迎回逃亡的趙盾,重新立了個新君晉成公,不管是趙盾還是直接弒君的趙穿都沒有追究責任,繼續做公卿。太史董狐記了一筆“趙盾弒其君”,趙盾趕忙辯解“不是我干的,那會兒我不在”,董狐答“你不在可你兄弟在,你兄弟弒君,你回來以后也沒把他怎么樣啊,你作為晉國重臣,總是脫不了干系的。”這就為后面的趙氏滅族以及趙氏孤兒的慘事埋下伏筆。
講到誅殺趙氏的屠岸賈,在戲曲和影視作品中都以陰險小人的奸臣形象出現,但在當時的禮法和環境之下,他是替被趙穿殺死的晉靈公復仇,這個表面理由和趙氏孤兒趙武長大后滅了屠岸賈的復仇理由沒多大分別,何況當時屠岸賈滅趙有晉景公的支持和默許,不然他怎么有權帶兵搜晉景公的妹妹趙莊姬?靈公暗殺趙盾、景公借屠岸賈除掉趙氏、悼公借趙武除屠岸賈恢復趙氏,究其實質,應該還是國君除掉權臣的把戲,這里面哪有什么絕對的忠臣和小人。
趙氏孤兒這個故事,其實是程嬰和公孫杵臼這兩個家臣,拼死掩護君主要殺的主家遺腹子,兩位義士很有些歐洲騎士的味道,只對自己的領主盡忠,而不聽命于君主。這種調調的故事在封建集權專制的國家居然廣為流傳,不得不說是個異數。
戲劇的力量不容小覷,隨著傳教士的翻譯來到歐洲,影響了以伏爾泰為首的一批巨匠。這些巨匠將故事一再改寫,甚至改變了人物設定,出現了老子、蕭何與吳三桂、康熙同臺的景象,或者干脆改到歐洲人熟悉的成吉思汗身上。當然了,春秋時期的事情,歐洲人能整明白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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