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
12月16日,貴州清鎮市(貴陽代管縣級市)村民李軍(化名)求助稱,55歲的母親楊某被父親李某家暴導致腰椎骨折,住院治療第10天,在病房再被父親用菜刀砍傷,醫院搶救了10個小時才救回來。(據12月16日封面新聞)
女子遭丈夫打斷腰椎,住院時還被丈夫趕到病房砍傷,如此惡劣的家暴行徑令人驚心,這真是膽大妄為,無法無天。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家屬稱家暴已持續30多年,最近七八年陸續報警數十次。如此頻繁的家暴行為觸目驚心,為何就不能被阻止,以致釀成如此結果。
楊某治療病案中的傷情(圖源:封面新聞)
發生在楊某身上的不幸,正應了那句,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因此絕不能姑息家暴行為。
據楊某的孩子介紹,他們兄弟姐妹最大的35歲,從他們記事起李某就經常家暴。“脾氣暴躁,一言不合就打我媽,子女中誰頂撞他,也是抬手就打。我媽這30多年以來,真的很辛苦,很可憐。她是為了我們子女忍過來的。”
如此忍讓,并不能息事寧人,換來的是有恃無恐,變本加厲。據介紹,最近七八年他和母親楊某曾報警數十次,僅住院的10天內,就跟派出所打過多次電話。“出院之后,派出所說可以給我媽辦個低保,并救助我們20萬元。9月份曾給過一次5萬元支票。”
派出所給過受害者一張支票(圖源:封面新聞)
報警數十次為何阻止不了家暴?常言道,清官難斷家務事,從家屬的介紹來看,一些家暴行為基本上是些瑣事引發,這可能讓警方處理起來也感到棘手。從派出所給過一次5萬元支票來看,對受害者還是表達了關心。
楊某的孩子稱,今年7月17日的一次家暴后,從19日開始,他多次向派出所詢問處理進展,希望將李某拘留。為此,李某多次闖進病房進行威脅。家屬打電話報警,其間有民警到病房作筆錄。“27日傍晚,我又聯系了派出所一次,幾個小時之后就出事了。”
楊某的病例、會診記錄、傷情鑒定顯示,楊某除了腰椎骨折,另外還有6處骨折、6處肌肉斷裂,以及多處軟組織裂傷、失血性貧血等癥狀。
據報道,8月2日,李某被以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10月8日,楊某被傷情鑒定為輕傷二級。
李某已被拘留(圖源:封面新聞)
目前,此事尚未見到警方對此的說法。在此要說的是,家暴不是家務事,如果對家暴行為不能有效制止,就可能導致家暴行為升級,產生更嚴重的后果。
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同時規定,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家暴受害者也可以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禁止被申請人在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的住所、學校、工作單位等經常出入場所的一定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正常生活、學習、工作的活動。
制止家暴需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報警數十次沒能阻止家暴升級,說明制止家暴行為絕不能手軟,不能將家暴視作家務事,要強化依法干預家庭暴力的觀念和意識,加大家庭暴力警情處置力度。對加害人該依法告誡的要告誡,要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如果家暴行為涉嫌違法,該依法處理的就要依法處理,不能讓家暴行為釀成惡果。
本文鏈接:http://www.tebozhan.com/showinfo-28-4841-0.html女子遭丈夫打斷腰椎住院時再被砍傷,報警多次為何阻止不了家暴升級不敢公布的秘密是什么?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郵件:23765125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