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1 日消息,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2 月 7 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向王自如簽發限制消費令。因王自如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對其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實施相關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參考IT酷哥先前報道,2024年1月,王自如被強制執行3383萬余元,申請執行人為上海曙暉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執行法院為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今年1月,王自如執行案件“(2024)粵0305執1475號”新增選定評估機構信息,標的物涉及一臺車牌號為“粵CD****5”的蔚來小型新能源汽車,這意味著法院正在評估拍賣王自如名下該車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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