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jiān)管總局、教育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公安部四部門發(fā)布《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學校要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要定期組織召開會議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參加食品安全檢查,研究重大隱患整改措施,嚴格遵守當?shù)厥袌霰O(jiān)管部門規(guī)定的學校食堂和供餐單位不得加工制作和提供的食品品種規(guī)定。
《指導意見》規(guī)定,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原則上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已經(jīng)設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學確需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的,應依法取得許可,原則上只售賣純凈水、礦泉水、預包裝面包、牛奶等食品。市場監(jiān)管總局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解讀《指導意見》具體規(guī)定。
相關部門除了要“緊盯”校內小賣部之外,還需“緊盯”校外小賣部。一方面,要加大查處和懲處力度,對校外小賣部嚴格把好審批關,開展突擊檢查,一旦發(fā)現(xiàn)違法行為,要采取包括高額罰款、取締等方式嚴懲。另一方面,要加大對孩子的食品安全教育力度,不妨通過真實、典型的案例,讓學生真切地感知假冒偽劣食品、垃圾食品的危害性,從而自覺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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