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就蘇州疊紙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暖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疊紙公司”)訴祖龍(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祖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祖龍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現將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案件背景
祖龍公司在其游戲《以閃亮之名》的廣告中多次將疊紙公司的注冊商標“閃耀暖暖”“無限暖暖”“奇跡暖暖”等設置為顯性或隱性搜索關鍵詞進行使用。
疊紙公司對祖龍公司發起法律訴訟,目前案件已經下發一審判決,疊紙公司勝訴。
二、法院判決
蘇州市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審判決如下:
1.商標侵權部分:祖龍公司賠償疊紙公司因商標侵權行為導致的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
2.不正當競爭部分:祖龍公司賠償疊紙公司及關聯公司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導致的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萬元;
三、裁決佐證:脫敏版裁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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