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消息,據央視新聞報道,在二手車交易中,有商家利用信息上的不對等,故意隱瞞車輛事故信息,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甚至惡意欺詐消費者的情況。遇到此類問題,消費者應該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報道稱,北京的金先生前段時間花費55萬余元,購買了一臺二手車,提車后不久,發現車輛存在異常抖動等情況。
金先生經第三方檢測后發現,這輛車發生過重大事故,定損等級被評定為全損車,金先生認為銷售公司對自己構成欺詐,遂將其起訴至法庭。
汽車銷售公司辯稱,這輛車也是他們從別人手里高價收過來的,對車輛發生過重大事故并不知情。
然而,金先生提供的證據顯示,該汽車品牌的網站上宣稱,這輛車無重大車輛損傷,無重大改裝,通過官方認證二手車110項標準檢測,在4S店的二手車展廳里和車上也都貼有官方認證二手車標識。
法院審理后認為,涉案的汽車銷售公司作為某品牌汽車的特約經銷商,其有義務也應當有能力了解涉案車輛可能存在的重大瑕疵。
法院后認定,汽車銷售公司存在“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情形,侵害了金先生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構成欺詐。
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二審宣判,判決撤銷合同,汽車銷售公司退還金先生購車款551500元,并支付3倍懲罰性賠償金165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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