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關于“出租女友”的服務在網上引起廣泛關注。據了解,江蘇的一名兼職女友扮演者劉娜娜在平臺上發布了相關信息,表示她將在過年期間提供此類服務,以幫助客戶應對家庭催婚壓力。據悉,此項服務的收費標準為500元至800元不等,主要取決于客戶的父母和親戚給予的紅包金額。劉娜娜表示,她的服務對象主要是那些面臨父母親戚催婚壓力的年輕人,見父母時一般不會有身體接觸。
租“對象”過年的事,前些年也有,但很多都只是網上說得熱鬧,現實中并不多見。但每年快過年的時候,這個話題必然會引發議論,可見,來自于長輩的“催婚”大法,同齡人之間的婚戀狀況攀比,始終是單身人士過年面臨的最大難題之一。租個“對象”過年雖然只能解眼前一時之困,但為了過個清凈舒心的年,總還是有人躍躍欲試。
任何“租人”的生意,肯定是暗藏著不少風險的,尤其是和網絡上接觸的陌生人,突然就要進行比較深入的接觸,任何一個細節出問題,都可能會產生糾紛和沖突,要雙方都能守住邊界,在商言商,絕非易事。
此前就有媒體披露,多位“出租”自己的受訪者表示,經常會收到騷擾信息,甚至還遭遇不少騙局,而對于花錢“租人”的客戶來說,這無異于也是一次“賭博”,在不了解對方的經歷和人品的情況下,卻要與之扮演情侶,帶回家見父母,無異于將自己的家庭情況和盤托出,這本身就挺冒險的了。哪怕雙方真的只是“逢場作戲”,但未必演技就真能過關,如果過年期間被戳穿,引發了家庭矛盾,那不是更加尷尬嗎?
從法律角度來說,人當然是不可以租賃的,所謂的租女友,租男友,說白了是購買一種“扮演”的服務,交易雙方是一種勞務雇傭關系,應該受到民事法律的規范。但是,情侶關系不同于一般的人際關系,這種勞務自然也就有別于一般的勞務,出租過程中雙方能親密接觸到什么地步,錢財往來的邊界在哪里,都很難界定清楚,極可能打法律的擦邊球,甚至可能產生無法預知的人身、財產損害。所以,無論是從自己和他人安全方面考慮,還是為家庭關系的和睦融洽著想,租個對象回家過年這件事,都還是謹慎為好。
有人呼吁,監管部門和相關網絡平臺,應該對這一行業加強監管和規范,這當然是有必要的,如果是交易平臺,至少雙方的身份及相關資料要有審核備案,并且做好相關的風險提示,保證投訴渠道的暢通,如果發生違法犯罪行為,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但是,實在地說,光靠監管,可能也管不過來。像租伴娘伴郎,租哭喪人員這一類的服務,還算在紅白喜事的服務范疇,但“租對象”到底該如何界定,實在是很困難。有人當“兼職”,有人當“玩票”,交易也大多是在私下完成,甚至無法稱之為一個職業,再怎么嚴格的監管也很難保證完全不出問題。
所以,還是要呼吁年輕男女們,理性看待,謹慎考量,不要盲目跟風。也希望父母長輩們,能夠多體諒年輕人的辛苦,尊重他們自己的人生規劃和選擇,多給予一些積極的鼓勵和支持,一家人和和氣氣,互相關愛,彼此溝通,過個快樂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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