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發展,與知識產權發生著緊密的關系。圖為今年上海舉行的世界人工智能大會中主題為“交響”的AIGC藝術展。資料照片
我國目前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創新還處在初級階段,法律法規的制定應當給科技創新留有一定的發展空間,對產品在研發階段的數據合法性要求,應當根據數據類型和基本倫理要求,采取開放包容的規范原則。解決生成式人工智能所涉及的知識產權難題,需要使用多種制度工具,建立多元化解決機制,打造一套綜合性解決方案。
生成式人工智能數據合法性
成為焦點問題
近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第七條規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開展預訓練、優化訓練等訓練數據處理活動,使用具有合法
本文鏈接:http://www.tebozhan.com/showinfo-45-2116-0.html解決生成式人工智能知識產權難題的三個途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郵件:2376512515@qq.com
上一篇: 中國銀河證券:人工智能行業處于價值修復拐點 10月有望開啟反彈
下一篇: 影馳慶典:20周年紀念產品盛大發布